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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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中学教师题库
(1)【◆题库问题◆】:[判断题] 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当然退伙。()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2)【◆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A.15%
B.20%
C.25%
D.30%

【◆参考答案◆】:C

(3)【◆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德国甲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某年5月,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厂房和流水线并将该整体资产与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业务为汽车生产。德国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丙公司协商后,拟订投资方案和合同中有关要点如下:(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包括:现金出资500万美元,收购的丙公司的资产出资500万美元。(2)丙公司整体资产收购价款为500万美元,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后合营期限为20年。(4)合营企业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要求:

【◆参考答案◆】:(1)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审批机关批准分期缴付出资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因此,本题约定的在6个月内支付280万元是不符合规定的。 (2)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3)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方在满足-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本题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4)【◆题库问题◆】:[判断题]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营企业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对于特殊行业,如服务性行业,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行业等,需要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但是对于属于国家规定鼓励投资和允许投资项目的合营企业,除上述行业外,合营各方可以在合营协议、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5)【◆题库问题◆】:[判断题]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外资企业。()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6)【◆题库问题◆】:[单选] 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甲在对A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接受A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7)【◆题库问题◆】:[名词解释] 合伙企业

【◆参考答案◆】: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8)【◆题库问题◆】:[单选]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出资的,其评估办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A.实物
B.知识产权
C.土地使用权
D.劳务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9)【◆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2010年2月1日,甲、乙、丙三位注册会计师各自出资100万元,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0年4月1日,甲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300万元的债务;2010年8月1日,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900万元的债务。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对于2010年4月1日的300万元债务,甲、乙、丙分别承担何种责任?并说明理由。(2)对于2010年8月1日的900万元债务,甲、乙、丙分别承担何种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对于2010年4月1日的300万元债务,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甲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300万元的债务,甲、乙、丙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对于2010年8月1日的900万元债务,乙承担无限责任,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900万元的债务,乙应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以其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乙应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2010年8月1日的900万元债务,甲、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根据规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在本题中,乙因重大过失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合伙企业造成了900万元的债务,甲、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10)【◆题库问题◆】:[单选] 张军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设立某个人独资企业,但未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乙银行的借款,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不再清偿
B.以张军的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C.以张军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D.在企业解散后3年内乙银行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张军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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