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主要特征包括()

  • A+
所属分类:建筑工程
(1)【◆题库问题◆】:[多选] 无效合同主要特征包括()
A.具有违法性
B.具有不可履行性
C.自始无效
D.具有可撤销性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无效合同的特征是:(1)具有违法性;(2)具有不可履行性;(3)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2)【◆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属于工程监理依据的有( )。
A.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B.监理的委托合同
C.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D.勘察设计文件

【◆参考答案◆】:A C D

【◆答案解析◆】: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1)法律、法规;2)有关技术标准,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单位承包合同中确认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等;3)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单位据此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考点:监理工作的依据和监理责任

(3)【◆题库问题◆】:[单选]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A.确定排名第一的
B.确定排名第二的
C.确定排名第三的
D.前三名中任意选取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考点:中标的法定要求。

(4)【◆题库问题◆】:[多选] 《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 )文物保护单位。
A.全国重点
B.省级
C.市、县级
D.市级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考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的分级

(5)【◆题库问题◆】:[单选] 施工企业购买材料设备之后由保管人进行储存,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时,保管人有权扣留足以清偿其所欠仓储费的货物。保管人行使的权利是()。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留置。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考点:留置。

(6)【◆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 )。【2014】
A.施工企业中未获得相应授权的人员订立的合同
B.建设单位为洗钱而订立的施工合同
C.显失公平的合同
D.一方乘人之危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原文是(一)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考点: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7)【◆题库问题◆】:[单选] 超过债权的部分归( )所有,不足部分由( )清偿。
A.抵押人,债务人
B.债务人,抵押人
C.债务人,抵押权人
D.抵押权人,债务人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考点:抵押权。

(8)【◆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建设工程不良行为中,属于施工企业资质不良行为的是( )。【2014】
A.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B.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
C.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D.将工程转包的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应该被认定为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不良行为记录。考点: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9)【◆题库问题◆】:[单选] 某开发商以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担保,确保按期还贷,此担保方式属于()
A.保证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选项B,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选项C,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选项D,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

(10)【◆题库问题◆】:[多选]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2013】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B.丧失商业信誉的
C.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D.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参考答案◆】:A B C D

【◆答案解析◆】:考查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A.C.D.E项正确。不安抗辩权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先履行人的合法权益,B项中“有大量诉讼及仲裁案件的”的描述,并不能代表后履行人已丧失履行能力;故B项错误。考点: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已取消考点)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