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法的特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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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不属于法的特征的是()。
A.法体现国家的意志
B.法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C.制定法是法律的惟一创设形式
D.法是一种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主要形式,选项C错误。

(2)【◆题库问题◆】:[单选] 依照《价格法》,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
A.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等干预措施
B.对部分价格采取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C.可以对部分商品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
D.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者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

【◆参考答案◆】:D

(3)【◆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综合题:甲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开发出一种新型保健技术,为将该技术转化为产品,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技术合同。合同约定: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由乙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工作全部由甲公司负责。为使开发顺利进行,乙企业决定投资兴建一座新技术试验楼。经过必要的程序,乙企业与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乙企业供应,辅助材料由丙公司提供;前期基础工程先由丙公司垫资施工,基础工程完成后,乙企业按施工进度向丙公司支付工程款。合同未约定垫资利息。为保证施工进度,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租用丁公司的大型吊车1台。合同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丁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为保证工程主要材料的供应,乙企业与戊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戊公司应在施工所在地交付所运材料,运输费用每年结算一次,乙企业以所建的新技术试验楼为运输费设立抵押担保,担保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新技术试验楼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1)甲公司利用乙企业的物质条件对新型保健技术进一步完善,由此产生一项发明,甲公司准备就此项发明申请专利。乙企业得知后,要求与甲公司共享专利权,被甲公司拒绝。(2)丙公司在基础工程完成后,向乙企业提出返还垫资,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垫资利息的要求。乙企业答应返还垫资,但拒绝支付利息。(3)丁公司为筹措资金,将租给丙公司的吊车转让给了某工程公司,该工程公司向丙公司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吊车。(4)乙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虽经多次催告,但无力支付丙公司的到期工程款和戊公司的到期运输费,其中欠丙公司的工程款1200万元;欠戊公司的运输费600万元。丙公司和戊公司都要求以新技术试验楼的变卖所得优先受偿。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拒绝乙企业共享专利权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3)乙企业拒绝支付垫资的利息是否违法?并说明理由。(4)丙公司与丁公司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丁公司将租给丙公司的吊车转让是否造成租赁合同解除?并说明理由。(6)乙企业与戊公司在合同中设立的抵押是什么性质的抵押?(7)丙公司和戊公司谁的受偿权更优先?并说明理由。(8)如果戊公司有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就乙企业所欠的600万元运输费全部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的合同属于委托开发合同。根据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一方仅提供资金、设备、材料等物质条件或者承担辅助协作事项,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的,应属于委托开发合同。(2)甲公司拒绝乙企业共享专利权合法。根据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3)乙企业拒绝支付垫资的利息合法。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利息。(4)约定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丙公司负责合法。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吊车转让不造成租赁合同解除。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6)乙企业与戊公司在合同中设立的抵押是最高额抵押。(7)丙公司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规定,建筑工程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8)如果戊公司有优先受偿权,不可以就乙企业所欠的600万元运输费全部优先受偿。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本题为500万元),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答案解析◆】: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

(4)【◆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2011年3月19目,因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实:(1)2010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一台,价值2.5万元。(2)2010年1月15目,甲公司以其部分设备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丙公司80万元货款提供了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所欠丙公司货款。2010年3月30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公司将抵押设备依法变现70万元,价款全部用于偿还丙公司后,丙公司仍有l0万元货款未得到清偿。(3)2010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双方约定:租期1年;租金5万元。当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万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2011年3月8日,甲公司故意隐瞒事实,以机床所有人的身份将该机床以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戊公司应于2011年5月1目前付清全部价款。当日,甲公司向戊公司交付了机床。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丁公司向管理人要求返还其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床时,得知机床已被甲公司卖给戊公司而戊公司尚未支付20万元价款的事实。(4)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l00万元,期限1年,庚公司为该笔借款向A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2011年4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请的一项国家一类新药获得批准证二持,经营出现转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同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请,并裁定和解。2011年6月23日,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除对甲公司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按30%的比例减免甲公司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建立战略性合作安排等。2011年8月31日,和解协议执行完毕。A银行就甲公司所欠其100万元借款本息申报债权后,通过和解程序获偿70%。随后,A银行致函庚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其剩余30%未获偿借款本息,庚公司回函拒绝,理由是:A银行等债权人已与甲公司达成减免债务的和解协议,主债务减免后,保证债务亦应按相应比例减免。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1)管理人无权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发生于破产受理1年之前。(2)丙公司无权就其未获清偿的10万元货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3)丁公司无权要求戊公司返还机床。因为戊公司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以合理价格有偿受让,且机床已经交付,戊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4)丁公司无权要求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机床买卖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戊公司受让丁公司机床的价格合理。(5)丁公司有权要求戊公司将20万元机床价款直接支付给自己。根据规定,如果转让其财产的对待给付财产尚未支付(如购买价款)或存在补偿金等,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取回代偿物。在本题中,戊公司购买机床的价款尚未支付,丁公司有权行使代偿取回权。(6)庚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5)【◆题库问题◆】:[单选] 用收入法计算的GDP等于()
A.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净出口;
B.工资+利息+地租+利润+间接税;
C.工资+利息+地租+利润+间接税+折旧。
D.工资+利息+中间产品+间接税+利润。

【◆参考答案◆】:C

(6)【◆题库问题◆】:[判断题] 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行为,只要行为造成相对方的误解即为已足,不必要求宣传的内容绝对虚假。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7)【◆题库问题◆】:[单选] 中国公民王某拟设立摄影方面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定为"乐娃摄影工作室"
B.王某不得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
C.王某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不能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D.如果王某日后想扩大经营,只能设立新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设立该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参考答案◆】:A

(8)【◆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有()
A.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B.发回重审的
C.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D.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参考答案◆】:A, B, C, D

(9)【◆题库问题◆】:[单选] 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10)【◆题库问题◆】:[多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先行垫付1000万元(但未明确约定是否属于垫资)。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先行垫付的1000万元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先行垫付的1000万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参考答案◆】:A, B, C, D

【◆答案解析◆】:(1)选项A: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2)选项C: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合同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3)选项BD:当事人对工程价款的付款时间没有约定,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工程欠款的利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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