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资产中,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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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资产中,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有()
A.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B.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资金由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而未发生担保责任所形成的资产
C.国有企业以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

【◆参考答案◆】:A, C, D

【◆答案解析◆】: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资金由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而未发生担保责任所形成的资产,归集体企业所有。

(2)【◆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拟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办公家俱,授权本单位员工李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单位签章、出票日为2001年5月9日、票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下同)前往采购。5月10日,李某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乙公司应当在6月10前向甲公司交付所购全部家俱。李某在向乙公司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乙公司自己填写。乙公司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将收款人填写为丙公司,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丙公司,由丙公司存入其开立账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丙公司的银行账户提取现金。为此,丙公司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管理费。5月15日,丁银行通知丙公司,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账,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家俱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乙公司于6月8日向甲公司交付所购家俱,丙公司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始分批从其账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乙公司。要求:

【◆参考答案◆】:(1)尽管甲公司交付给乙公司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但该支票仍然有效。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甲公司已授权乙公司在收款人栏内补记收款人,因此,该支票是有效的。 (2)首先,乙公司利用丙公司账户存取款项的行为有符合有关规定。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丙公司与甲公司未发生任何业务活动,因此,乙公司在该支票上填写丙公司为收款人,由丙公司存取款项,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属于出租或转让账户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其次,应当由丙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存款人出租和转让账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还应当对该行为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没收出租和转让账户的非法所得。 (3)首先,丁银行通知丙公司不能支出到账资金的理由不能成立。一是,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二是,根据有关规定,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其次,丁银行限制丙公司支取支票资金的行为,属于延压和截留客户资金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丁银行应当按延压金额每天万分之五计付赔偿金。

(3)【◆题库问题◆】:[判断题] 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后,企业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定安置职工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或者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性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2013年5月5日,甲公司因中标一项桥梁工程向乙公司订制一批特种水泥预制构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图纸和钢筋由甲公司提供;水泥由乙公司提供;加工费为150万元,甲公司预付50万元;交货日期为2013年9月1日;交付地点为甲公司的工地。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50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9月1日、经A银行承兑的汇票交给乙公司。2013年5月15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签发的汇票不慎丢失,后被张某在厂区内捡到,张某伪造了乙公司的签章代表乙公司持该汇票到外地的B银行申请贴现,B银行未经过法定贴现审查程序而直接批准了贴现要求,张某便将伪造乙公司的签章盖在该汇票"背书人栏"中,同时在"被背书人栏"中记载了B银行名称,B银行取得汇票后又在到期前将该汇票向善意的C银行贴现,C银行依法进行贴现后向B银行支付了贴现款。2013年6月11日,乙公司为了购买水泥,欲将持有甲公司签发的汇票背书转让,但发现该汇票已经丢失,于是当天立即向A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当天收到乙公司的止付通知书。乙公司于6月13日向A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A银行通知停止支付款项,人民法院6月14日依法发出公告,确定该汇票的公示催告期间为6月14日~8月31日。2013年9月5日,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A银行拒绝,A银行出具的退票理由书中注明"该汇票已于6月13日被人民法院通知停止支付"。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B银行是否可以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乙公司和张某是否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4)C银行是否可以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5)人民法院确定的公示催告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6)假设人民法院没有作出除权判决,C银行可以依票据法向谁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7)假设人民法院已经作出除权判决,而C银行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可以行使何种权利?

【◆参考答案◆】:(1)C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2)B银行不可以取得票据权利。B银行未经过法定贴现审查程序即贴现,构成重大过失取得票据,张某的行为属于狭义无权代理,该伪造签章的背书行为不发生效力,B银行不能取得票据权利。(3)乙公司和张某不承担票据责任。张某是伪造人,在票据上没有其签章,因此张某并不承担票据责任,同时,原权利人乙公司并未在票据上以真实意思签章且伪造行为不构成类推适用表见代理的情形,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4)C银行可以取得票据权利。B银行的票据贴现背书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是C银行是善意且支付对价的持票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因此C银行可以取得票据权利。(5)人民法院确定的公示催告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6)C银行可以向B银行、A银行(承兑人)和甲公司(出票人)行使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7)C银行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

(5)【◆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由3~13人组成
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C.董事会的职权中包括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董事会中必须设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E.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参考答案◆】:A, B, 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属于经理的职权,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6)【◆题库问题◆】:[单选] 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拟首次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构成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的是()。
A.2009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因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而不被予以核准
B.2010年10月因实施违反有关海关监管法律的行为,虽然情节轻微,仍被海关处以罚款
C.2011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D.2012年12月因涉嫌偷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构成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的包括:(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3)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因此,选项A的表述因已过36个月而不构成法定障碍;选项B的表述因情节轻微而不构成法定障碍;选项C的表述因发行人不是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而不构成法定障碍。

(7)【◆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某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甲公司的某一位债权人以债务人在申请时没有缴纳诉讼费用为由,对其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甲公司听说后随预先交纳了一部分破产诉讼费用。后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820万元。2.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1)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2)应付账款包括:①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②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③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3.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账外资金累计余额为90万元,被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上一年度末作为奖金予以私分。4.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5.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元。要求:

【◆参考答案◆】:(1)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根据《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3)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依法应当追回,计入破产财产用于破产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4)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破产管理人依法应当要求其补缴出资额80万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5)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5770万元,依法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由对甲公司特定财产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评估为3200万元的厂房先清偿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机器设备评估作价820万元先清偿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和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 ②用剩余的4670万元优先支付破产费用40万元。 ③用剩余的4630万元支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④用剩余的4230万元支付普通债权9500万元(11000-180-220-500-420-180)。 (6)丁公司未到期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890526元。计算公式:4230÷9500×200=89.0526(万元)。

(8)【◆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二传转让给了戊公司。根琚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参考答案◆】:(1)A银行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2)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3)不能。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4)属于伪造行为。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9)【◆题库问题◆】:[单选] 10月1日,A商场进行国庆促销活动,甲领取一套价值2000元的化妆品进行试用,双方未约定试用期,后又无法协商。10月30日,A商场通知甲试用期满。甲在10月31日未作出任何表示,11月3日,甲将该套化妆品以22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朋友乙。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A商场无权自主决定试用期间
B.甲的行为应视为同意购买该化妆品
C.甲无权将该套化妆品转让给乙
D.若乙使用该化妆品导致皮肤严重过敏的,有权要求A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本题中,A商场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有权自主决定试用期间;(2)选项B: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3)选项C:甲同意购买的,该化妆品的所有权即属于甲,甲有权转让属于自己所有的物;(4)选项D: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合同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本题中,甲乙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乙只能向甲主张违约责任;但乙可以造成人身伤害为由向A商场主张侵权责任。

(10)【◆题库问题◆】:[单选] 某公司办公大楼原值30000万元,2010年2月28日将其中部分闲置房间出租,租期2年。出租部分房产原值5000万元,租金每年1000万元。当地规定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为20%,2010年该公司应缴纳房产税()。
A.288万元
B.340万元
C.348万元
D.360万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2010年1~2月从价计征的房产税:30000×(1-20%)×1.2%×2÷12=48(万元)2010年3~12月从价计征的房产税:25000×(1-20%)×1.2%×10÷12=200(万元)2010年3~12月从租计征的房产税:1000×12%×10÷12=100(万元)合计应纳房产税=48+200+100=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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