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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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问题◆】:[单选] 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中的对外代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B.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
C.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D.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亏损由该合伙人承担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合伙人的代表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即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2)【◆题库问题◆】:[多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A.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B.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C.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D.采购过程中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

【◆参考答案◆】:A, B, C, D

(3)【◆题库问题◆】:[单选] 劳动(L)的总产量下降时()
A.APL是递减的;
B.APL为零;
C.MPL为零;
D.MPL为负。

【◆参考答案◆】:D

(4)【◆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
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C.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D.有法定的最低出资数额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法》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

(5)【◆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1年1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南四环的一块居住用地;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011年2月21日,按照建筑规划,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擎峰"高档住宅房地产项目,该项目规划建筑总面积195832.29平方米,容积率为2.5,由10幢高层板楼组成,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其中2幢(9号楼和10号楼)中的共40套房屋是专门为当地回迁居民配建的回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已经与原居民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了各个被拆迁居民的房屋位置。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1)由B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建该商品楼开发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2)建设工程价款为5亿元,甲公司应当在2013年3月1日竣工之日支付全部工程价款;(3)由B公司为该建设工程垫资8000万元,垫资利息为年利率8%(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另外,甲公司与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对欠付的工程价款是否支付利息未进行约定。2011年3月10日,经甲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C公司。但后来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2011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为2年;同时约定将该在建的商品楼1号楼与2号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甲公司与乙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可以对已经抵押的1号楼与2号楼进行预售。2012年2月1日,甲公司取得该商品房项目1~5号楼的预售许可证,开盘向社会销售。当月该楼盘销售火爆,1~5号楼均已售完,其中,1号楼购房者全部为全款购房,甲公司隐瞒了1号楼已经抵押给银行的事实,2号楼大部分为购房人按揭购房,为了能够为购房人办理贷款,甲公司以1号楼的房款偿还了部分乙银行的贷款,解除了2号楼的抵押。2012年5月1日,甲公司取得该商品房项目6~10号楼的预售许可证,二期开盘中,甲公司6~7号楼房屋全部预售完毕,8号楼有40套房屋因各方面原因未销售,剩余全部销售,购房人均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甲公司还故意隐瞒将9号楼的部分回迁房对外销售了10套的事实。2013年2月1日,甲公司清偿了欠乙银行的货款。2013年3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但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013年8月10日,B公司以甲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小区8号楼进行整体拍卖优先受偿。2013年4月开始,该小区购房人陆续办理入住手续,分别出现了如下的情形:(1)贾某为该小区的回迁居民,得知其房屋被甲公司出售给张某后,要求甲公司解除原合同,向其交付房屋,甲公司不同意,随后贾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优先于张某取得补偿安置房屋。(2)郭某购买的是一套套内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平方米的房屋,收房时测量实际的建筑面积为160平方米,但套内建筑面积为143平方米。(3)6号楼和7号楼的购房人虽然收房,但一直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原合同约定2013年4月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因甲公司原因直至2014年5月仍未能办理。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甲公司在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时,其计算标准是多少?并说明理由。(3)甲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2012年2月1日和5月1日的两次开盘中哪些行为不合法?有可能造成什么后果?(5)甲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日开始计算,其计算标准如何确定?(6)B公司主张对该小区8号楼进行整体拍卖优先受偿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7)贾某的请求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8)郭某所遇到的情况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9)6号楼和7号楼的购房人所遇到的情况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无效。根据规定,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2)甲公司应当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3)甲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有效。根据规定,正在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可以抵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有效。(4)甲公司2012年2月1日的开盘中,隐瞒1号楼已经抵押给银行的事实进行销售不符合规定。2012年5月1日的开盘中,甲公司故意隐瞒并将9号楼的部分回迁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不合法,这两项行为涉及的买房人均有可能会要求解除与甲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1倍的惩罚性赔偿金。(5)甲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应当支付利息。利息从2013年3月1日起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6)B公司主张对该小区8号楼进行整体拍卖优先受偿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本题中,8号楼的购房人均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因此不能对其进行拍卖优先受偿,B公司只能要求对8号楼尚未销售的40套房屋要求拍卖并优先受偿。(7)贾某的请求合法。根据规定,拆迁入与被拆迁入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入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入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入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本题中,甲公司将本用于拆迁安置的9号楼部分房屋对外出售给第三人,此时贾某有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权利。(8)郭某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方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本题中,实际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已经超过了3%,郭某可以解除合同。(9)6号楼和7号楼的购房人所遇到的情况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规定,约定或者法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约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是2013年4月,但因为甲公司原因一直到2014年5月仍未能办理,已经超过了1年,此时6号楼和7号楼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题库问题◆】:[单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法定期间是()
A.破产程序终结后半年内
B.破产程序终结后一年内
C.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
D.破产程序终结后三年内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根据规定,自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7)【◆题库问题◆】:[多选] 甲死亡,乙对甲在某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下列有关乙与合伙企业关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如果乙不愿意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B.如果乙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则该合伙企业可以不必向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C.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乙入伙,则该合伙企业应当将甲的财产份额退还乙
D.如果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但该合伙企业应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退伙后的继承问题。根据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但是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8)【◆题库问题◆】:[多选] 甲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为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009年原制度)
A.甲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并获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B.甲公司在变更为乙公司时,不得增加注册资本
C.甲公司在变更为乙公司时,折合的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D.乙公司必须承担甲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应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非全体股东一致同意);(2)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9)【◆题库问题◆】:[多选] 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可要求对方采取的补救措施包括()。
A.修理
B.更换
C.退货
D.减价

【◆参考答案◆】:A, B, C, D

(10)【◆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有财产的处分规定。根据规定,根据《物权法》规定,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需要经过甲、乙、丙、丁四个人中的三个人同意就可以通过,甲自己提议的,肯定是同意,因此最终只要有乙、丙、丁中的二人同意就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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